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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七二章 月下,遍地尸骨


“谁说我打算吃霸王餐了?”张弃也是要面子的少年,哦不,是青年。一听店小二这话,他立时便不乐意了,伸手在无愁戒里找了好半天,终于找到一粒米粒大的灵石。

    这灵石是一块碧潮石,也不知他是在哪儿得到的,悄眯眯地蹲在无愁戒的一个角落,已不知放了多久,都蒙了一层厚厚的灰尘,早已遮去了它本来的面目。

    他略微有些心疼,这碧潮石虽只是下品灵石,但至少也能换一百两紫金,用来开一桌不到十两银子的饭钱,这实在有些太浪费了——可是他身上没钱,那又有什么办法呢?

    然而令他啼笑皆非的是,他满脸牙疼地把这碧潮石递过去,那店小二居然不接!

    “哪儿捡来的这一小块石头,也想买我们这一大桌子菜?你这是没睡醒吗?”

    张弃一时呆住了,手伸在半空,递也不是,缩也不是。

    他当然可以收回灵石,一走了之。莫说这店里实力最强的也不过金丹境中期,就算来一个神婴境中期、炼神境中期,甚至归元圣境中期,他要走,也没人拦得住。

    但他实在丢不下这脸啊,吃了饭不付账,甚至还反过来找店小二的麻烦,这是人干的事?

    一时间,他只觉得牙花子疼得厉害,忍不住撮起了嘴。

    店小二冷笑一声,还要说什么,却听一个声音道:“小二哥,他这桌饭菜,多少钱?”

    说话的是站在桌旁的一个少年,一身蓝绸褂子,背着柄红绸刀穗的大刀,二十来岁模样。

    旁边一个头戴靛青色瓜皮帽的中年皱皱眉,伸手便去拦这少年:“你又多管闲事?”

    这少年不答话,只是冷冷地看了店小二一眼。

    店小二冷哼一声:“多少钱?整整七两三钱银子!哼,没钱,没钱还吃这么多!”

    其实是三两七钱的,只不过他见有人当冤大头要付账,就掉过来说了而已。

    少年看看满脸尴尬的张弃,皱皱眉头道:“少说两句,不过七两多银子,何必呢?”

    他从怀里掏出个褡裢,摸出两只五两重的制式银锭:“再给这位大爷来一壶酒吧!”

    张弃感激涕零,连连拱手:“不用不用,我用不着酒的!”

    少年笑道:“出门在外,连喝口水都不自由,带壶酒,口渴的时候用得着!”

    真是考虑周到,张弃忍不住又多看了这少年几眼,却见他脸颊微微一红,忍不住在心里赞叹:“真是一位纯朴、善良的好孩子!”他接过店小二递过来的酒,便把手中的碧潮石递给少年:“我本打算用它来付这桌饭钱的,他不要,干脆我就把它卖给你吧!”

    少年连忙推辞:“这不用,这不用,不过十两银子,值得什么事?”

    旁边中年又皱皱眉:“不过十两银子?小余,你是真的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啊!”

    “是啊是啊!”中年人本是不满小余那口气,张弃却借机把碧潮石硬塞进少年手里,“出门在外,处处都要用钱,你可不能当滥好人!收着吧,就当卖你十两银子了!”

    他硬生生塞了碧潮石,正打算走,忽然又停下来,问道:“再问一下,东华城往哪走?”

    几个人都面色怪异地望着他。那少年轻笑道:“看来你也是不大出门的,跟我一样,第一次出远门。这古南镇就属于东华城治下。你顺着这大道往北走,前面便是十里小镇。过了十里小镇,再走十来里就是东华城的西南门了。就一条大道,又没岔路,好找得很!”

    “多谢,多谢!”张弃又不绝口地道了几声谢,转身走出了饭馆。

    “唉,真是个奇葩!”店小二摇头道,“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奇怪的家伙!”

    “就是!”中年人冷笑道,“若听语气,倒像是四五十岁、经历了不少世事的老人,居然教训起人来了。还说什么不能当滥好人,你拿一块破石头忽悠小余,不就把他当滥好人吗?”

    小余没有说话,只是看着手中的碧潮石,轻轻擦拭一下,忽然“咦”地一声惊叫。

    那中年人回头一看,只见那碧潮石表面的灰尘被擦干净之后,已然散发出一层淡淡的水光。他心头一惊,想起曾听说过的一种东西,连忙一伸手便把碧潮石抢过来,大声道:“店小二,饭菜做好了没有?哎呀,玛德,怎么这么慢,不知道老子们要赶路吗?算了算了,不吃了,再吃,今天都走不到东华城了。误了事主的时间,老子把店卖了都赔不起!”

    一边叫叫嚷嚷,一边丢了一块五两重制式银锭在桌子上,拉了身边几个人就走。

    小余满头雾水,不由问道:“韩大哥,你这是怎么了?”

    韩大哥却不回答,而是拉着众人走出饭馆,急匆匆上了马,顺着大道往北便跑。

    直跑出去数里路,早已看不到那饭馆了,再看看周围,道路两旁一个人也没有。那韩大哥这才住了马,神色严峻地望着小余:“小余,你知道那东西是什么吗?”

    “什么?”不单是小余,旁边几个人都异口同声地问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灵石!”韩大哥吞吞口水,低声道,“应该只是下品灵石,水属性的,但也不简单了!你们知道吗,一块最低劣的下品灵石,至少也能卖好几十两紫金!听清楚了,是紫金!”

    “嘶!”一个三十来岁的黑壮汉子瞪圆一双牛眼,“紫金!一两紫金值一百两黄金,一两黄金值一百两银子——乖乖,这么小一点东西,就要值好几十万两银子?”

    “当然!”韩大哥把碧潮石举起来,神情十分严肃,“你别小看了这石头,只是这里面的灵气,就足够你突破到金丹境中期的了,你说它珍贵不珍贵?”

    “这么说,小余不是发财了?”旁边一个二十来岁的青年满脸艳羡地道。

    韩大哥回过头望着小余,严肃地问道:“小余,你打算怎么办?我也不瞒你,我需要这块灵石,有了它,我有把握在三年内晋升金丹境中期。但我所有钱加起来,也只有四五十两紫金。你要是愿意,我就用五十两把它买下来,等到了东华城,我就付钱!”

    小余望着那碧潮石,咬着下唇,却久久没有说话。

    韩大哥明白他的意思了,叹息一声,把碧潮石还给了他:“你小心收好,别丢了!”

    黑壮汉子眨眨眼,望着韩大哥和小余,却也没有说话。

    那青年笑道:“刚才那小子倒也厉害,这么珍贵的灵石,说拿就拿出来了!”

    黑壮汉子一惊,神情复杂地看看他,忽然惊觉道:“那小子不是也顺着这条路走的么,怎么咱们都跑了四五里路了,却没见到那小子的人?难道他两条腿,却比我们的马匹还快?”

    “怎么可能?”那青年笑道,“没准是在路上拉屎,耽搁了。”

    几个人一阵大笑,小余啐了一口,天真烂漫的眸子里,却满是担忧。

    但他们怎么可能知道,这世界上,就真有比马匹还快的两条腿。

    张弃并没有御剑,也没有把青龙和乌龟放出来,他怕惊世骇俗。他只是迈开双腿,不过一刻钟就跑了二三十里路,找到了那小余所说的“十里小镇”。

    十里小镇,位于一条山谷之内,两边都是连绵的群山,中间一条小道穿谷而过。这条小道两边起造了许多房屋,便形成了一条独街小镇,而这条独街,不多不少,正好十里长。

    小镇两边栽了不少松树,一株株的已有数百年历史了,树冠如伞,郁郁葱葱。

    小镇一头,有一座三层楼房,从天空俯瞰下去,却像一轮弯月似的。

    这幢楼房有个名字,叫做“松月楼”,却是一间客栈,兼营饮食。

    张弃便在楼房前住了脚。他现在思绪很乱,想找个地方休息一下,理一理思维。

    不过这次他学精了,没有直接进入松月楼,而是先在镇上找了一户大户人家,悄无声息地“借”了一百两黄金和三百两白银,不过他也留下了抵押物,是一枚妖兽的牙齿。

    那牙齿来自于十三阶半妖境,若拿去卖,至少能卖一百两紫金。这是除了那枚碧潮石外,张弃身上最不值钱的东西了。不过这户家主识不识货,会不会当垃圾丢掉,他就不知道了。

    身上有了钱,心里便有了底气。张弃大摇大摆地走进客栈,叫道:“住店!”

    “好咧!”店小二立马便准着笑出来了,“客官,咱们店里有上房,清静,舒适!”

    张弃直接丢了一块五两重的银锭:“不用说了,开一间上房,弄一桌好菜,够不够?”

    掌柜的迫不及待地从柜台后面扑出来:“够了够了,就都够开三天的了!”

    张弃随着店小二走进只有两间狭小屋子的“上房”,和衣躺在床上,叹了口气。

    现在得想想,该怎么办的问题。

    十年过去了,也就是说,卢小玥早在五年前就成年了,莫愁和叶汝白等人,也都长成青年了,甚至悠悠、芊芊、那个小乞丐徒弟,都已长大成人,连他的孩子都五六岁了!

    那现在该先去找谁呢?回五蛮黎把樊娟和孩子接出来?还是去百花谷找萧瑟?还是去鬼王谷把仙灵丹送给两条黑蛇?或者,先把已被极大丰富了的第一仙术传给悠悠他们?

    想来想去,唉,其他的都不着忙,反正来都来了,干脆先去找卢小玥吧!

    想来自己现在炼神境后期修为,少阳宗应该不会拦着不让自己上山吧?

    先去给她解释一下,或者送几件好玩的小东西给她赔罪,了了自己这桩心愿,然后再去竹城附近找悠悠,把第一仙术传给她,并让她想办法送给莫愁、叶氏兄妹等人。

    然后他就可以南渡黑水河,往百花谷去寻萧瑟、往五蛮黎去寻樊娟了。

    想想他当初走得那么狼狈,这一次,哼,看谁还敢阻拦他!

    就算是花千谷师姐妹在他面前,这一次,他也不会有丝毫害怕了!

    当然他要找的还有点多:芊芊、朱雀,甚至也包括茉莎,也不知她当上精灵王了没有。

    张弃整整衣衫,走下了楼。

    时间已经不早了,但这对他而言当然没什么关系。修为到了他这个地步,冬寒夏暑、朝阳夜月,都已经没有任何影响,简单说,他已经开始超脱尘世间了。

    只是这并没有影响到他的红尘孽火,那团小火苗,已经长得比拳头还大了。

    现在张弃的元婴周围,左半圈都是火焰:地核晶火、红尘孽火、星辰精焰、生命之焰、妖元心焰、长生烈焰。这几种火焰围在一圈,而在元婴的左手里,托着的就是本源之火。

    而右半圈则是晶石:赤水柔晶、铁水柔晶、黑水玄晶、天水凝晶、水之心晶,五块水属性晶石中间,右掌心里托着的便是无渊之水。

    水火相济,映得元婴那幼小的脸庞一片庄严肃穆。

    下了楼,趁着夜色祭出元阳剑。他的元阳剑里包含了六种火焰,所以他有时也把它叫做“六火元阳剑”。而有了这六种火焰的加持,他的御剑速度,也变得极为恐怖。

    夜色中,一道流光划破天际,便稳稳落在东华城南门城墙上。

    城门早已关闭,但这对张弃并没有什么难度,轻轻松松便进了城,甚至都没有惊动城墙上巡逻的士兵。然后顺着大街一阵疾奔,没过多久便来到了城东北的少阳山下。

    少阳山不高,却很清幽。树木掩映间,隐隐露出房檐的一角,显得越发静谧。只是不知为何,张弃看着这低矮的山峰,却总觉得它有一股鬼气森森的感觉。

    难道少阳宗就兴建在这么个地方?看样子,不像是什么风水宝地啊。

    张弃皱皱眉,缓步朝山上走去,心想若能看到人,先得以礼相待,问问卢小玥住在哪儿。

    不知怎么,他心里有些惴惴不安的感觉。难道是因为错过了与卢小玥的五年之约,生怕那粉嫩的小姑娘怪罪——想到她那双手叉腰的模样,他就忍不住想要摇摇头。

    唉,难道这也算是近乡情怯吗?可是,没来由啊。

    怀着各种各样的思绪,张弃大步走上了山,前面便是第一道山门了。

    山门很高,两根数丈高的石柱中间,悬着一个牌坊,上面大书着“少阳宗”三个字。

    但两根石柱早已斑斑驳驳,三个大字涂满了绿藓,石柱下也长满了野草。

    山门旁没有人——哦不,有两个,不过都已经变成了骷髅,正斜倚在石柱脚下。

    “怎么回事?”张弃皱皱眉头,抢前几步,见这两个骷髅连衣服都完全朽坏掉了,也不辨男女,不知年龄,只是一个断了手臂,一个断了肋骨,显然是非正常死亡。

    难道少阳宗出事了,那卢小玥怎么样了?

    张弃脸色一变,急忙三步并作两步跑上山去。他不敢离地飞行,也不敢跑得太快,生怕错过了地面任何一个线索,因此足足花了一个多时辰,待到月上中天的时候,才跑到了山顶。

    一路上看到了不少尸体,应该都是少阳宗弟子,不过都已经化作了骷髅,不但衣服完全朽坏,就连兵器也生满了铁锈,轻轻一碰,便哐啷哐啷碎落了一地。

    只是这些骷髅,竟没一具是完整的,不是断手断脚,便是开膛破肚,甚至头颅断了、被腰斩了、头骨碎裂了的,也不在少数,东倒西歪地,仿佛在无声地诉说着什么。

    张弃一步步走着,他似乎回到了十年前,在万丈山千里密林之中。那时因为夏侯家族在追拿他,不知屠杀了多少血祭者,那时候也是这样,遍地鲜血、满路死尸!

    然而当时他至少知道,身边人都没事,叶氏兄妹、莫愁、凌落雪,全都跟在他身边。但现在他却不知道,卢小玥有没有事——要是那么可爱的一个小姑娘,也变作一具骷髅……

    张弃不敢想也无法去想,只有紧咬着牙,一步步从死尸堆里穿过去,一直走到山顶……

    山顶是一大片殿堂,有大殿也有小楼,有亭台也有湖泊。但不管是大殿还是小楼、假山还是亭台,都是枯枝满地、灰尘遍布,一具具死尸形态各异地倚在殿角、树下、亭子里……

    张弃根本不知道,这一路上来他看到了多少具骷髅,他只有一种感觉:仿佛整个少阳宗所有的弟子,都已经在这儿了,他们死了不知多少年月,却一直没人来为他们收尸!

    张弃只觉得血往上涌,双眼变得通红;而在血眼朦胧之中,他看到了一座小楼。

    那小楼上有两具骷髅,其中一具拿着一柄锃光闪亮的长剑,一看就不是凡物。

    最主要的,是这骷髅个头娇小,身上还挂着残余的一点布条,能看出,是个女子!

    小楼如此精致,布条和兵器都不是凡物,这个女子,一定是少阳宗内大有身份的女孩!

    张弃一下子跪倒在地上,泪如雨下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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